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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雄等待判决

1998-06-2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邓毅富

这天傍晚,我和杨剑昌坐公共汽车去他家,他一

改刚才在办公室的亢奋情态,变得蔫蔫的。他有点恍惚地说:“这桩官司给我的压力太大了。”

也难怪,他如今正是建国以来金额最大的个人索赔案的被告,被拽上深圳市罗湖区中级法院的被告席时,也就注定了他要在很长一段日子里不得安宁,他要为“消费者的保护神”的荣誉而战。

原告正是他在1997年揭露的一桩大骗案的主角。杨剑昌被控的罪名是侵害原告的经济利益和名誉权,原告为此索赔1700多万元。

而这时,在都市的喧闹和车厢的摇晃中,杨剑昌却悄然地睡着了,一脸的疲惫和憔悴,他太累了。

1997年4月24日下午6时起,深圳国贸大厦前出现了千人通宵排队的奇观。人们都要领一张“国贸”商铺招租登记表,每平方米月租才100元,相当于同一地段旺铺租价的十分之一,能不去抓住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吗?

但众租户的高兴没能持久。招租者承诺的商场开业期是6月28日,但这个时间一推再推。8月13日,两名租户投诉到罗湖区消委会,8月19日,投诉人数增至80人。

罗湖区消委会的工作人员杨剑昌目睹了这一切,再也按捺不住了,立即会同律师、记者走访了10多个相关部门和单位。

他们在调查中发现:招租者“泰明国贸”租售的19个商铺,已抵押给银行,按照有关规定,作为资产抵押的房产,是不许出租的。而“泰明”用于办理租赁手续的房产证中,有13份是伪造的。另外,招商说明书中所称“筹集近十亿资产,收购了深圳物业集团发展的深圳国贸广场二、三、四、五层”,也属子虚乌有。

几乎与此同时,位于人民北路天龙商业城的粤民百货又东窗事发,数百名消费者投诉它售出大量会员卡、购物储值卡等,却未提供所承诺的服务。而粤民百货的控股公司正是泰明国贸。正当调查深入之际,粤民百货人去楼空。

据杨剑昌等人估算,泰明国贸及其控股的粤民百货涉及欺诈消费者的钱财高达亿元。消委会的调查报告一出,传媒纷纷追踪报道,一时舆论大哗。

杨剑昌这时松了一口气,总算对消费者有一个交代了。没想到12月9日,他却接到了法院的通知,自己成了被告。

“当时我怔住了,不相信自己居然会成为被告。”事前,杨剑昌把很多结果都想到了,唯独没有想到会有这种“恶人先告状”的结果。

1997年8月21日,即杨剑昌开始调查泰明国贸的当天,他就接到一个神秘的匿名电话,称“有黑社会跟踪,你要小心点啊!”9月6日晚上10点半左右,他刚进家门就接到一个电话,对方冷冷地说:“你是吃共产党的饭的,你要留点后路!”然后便挂断了。

杨剑昌怕不怕?当然怕,他毕竟只是个普通人,但他从未让恐惧所吓倒。他总是不停地为自己打气:我不为权不谋利不犯法,我怕个什么呢?

正是凭着这股勇气,他走过了17年的风风雨雨。1981年,22岁的杨剑昌从广东龙川农村来到深圳,从那时起,他就一直致力于“多管闲事”:他收集了数百万字的调查材料,写出160多份报告和建议,被市政府有关部门采纳了100多条。这些调查报告,大到党风廉政建设、国土流失问题,小到完善街道门牌号码,几乎包括了社会和市政运作的方方面面。

杨剑昌在调查走私古董、黄金时,走私分子扬言:“再多管闲事,给你放放血!”调查国土流失问题时,有人威胁:“如果往上捅,就打断你的狗腿!”调查炒卖外汇黑市时,有人把他的自行车胎一节节砍断……所有这一切,都没有把杨剑昌吓退。

将杨剑昌逼得无路可走的,是他揭发原单位偷税漏税一事。

那是1990年,杨剑昌在深圳某公司做统计员兼材料业务员。在工作中,他发现公司一直在偷税漏税。

凭心而论,杨剑昌对公司是有感情的,公司多次将他评为先进工作者,给他迁了户口、分了房。他面临着一个“两难选择”:揭发吧,无疑是砸了自己的饭碗;不揭发,公司明摆着是在挖国家的墙脚。反复权衡后,杨剑昌终于选择了一条可以对得住自己良心的道路。他写了《严防偷漏国家税收的报告建议》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公司偷漏税问题,宁肯自己吃亏也不愿意让国家吃亏。

经深圳市税务局稽查核实,该公司偷漏工商各税共计280万元。公司领导得知“内奸”原来是杨剑昌时,对他说:“你何苦呢?搞得四败俱伤。公司倒霉,领导倒霉,职工倒霉,你也更加倒霉。”

单位先是逼他常年到外地出差,甚至连他请几天假回老家接老人来看孩子的要求都不予批准。不久,新上任的公司领导又提前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。而由于他的检举,公司职工全都补交了数额不等的个人收入调节税,这就不能不令某些人对他恨之入骨。

一天晚上,杨剑昌正在办公室打电话,突然有人从身后对他拳打脚踢。等到妻子闻讯赶来,杨剑昌躺在地上已说不出话来,头发一撮撮地被揪掉,满身满脸都是血。妻子扑上去抱着他,悲愤地呜咽:

“谁这样心狠?把你往死里打。”

这还不算,令杨剑昌最为痛心的是,对他的报复竟最终殃及到他的孩子。那次,他7岁的儿子不小心把一粒花生壳从二楼的窗口掉下去了,一楼的两夫妻冲上来揪住孩子就要打:“狗崽子,和你爸爸一样不是好东西!”

杨剑昌忍无可忍,从里面冲出,咆哮着,如一只受伤的狮子:“你们要打就打我,不许打我的孩子!”

一连串的打击,使杨剑昌的身体迅速垮了下来,才30多岁的人,就患上了神经衰弱症,头发急剧地花白、脱落,面色苍白,身形消瘦。到了1991年底,病情突然恶化,胆囊炎发作,他躺到了医院的手术台上。

当杨剑昌失去工作,生活难以为继时,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深圳市的领导都给了他鼓励、支持。市里特批了一套福利房给他;并将他安排到了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工作。对他来说,正是如鱼得水,可以放手大干了。几年来,经他调解处理的案件将近700宗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.8亿元。1997年,他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选为“全国十佳受理投诉工作者”。消费者更赞他是“杨青天”。

但杨剑昌有时候也被消费者误解。1996年的深圳特大美容毁容案中,杨剑昌在调解期间,被几个失去理智的受害姑娘用汽水瓶砸,用头凶狠地撞向他的裆部。对这些委屈,杨剑昌都没有放在心上,依然热心为这些姑娘奔走。倒是令杨剑昌感到无奈的是,他的工作常常被纠缠到复杂的人事关系中,有一次杨剑昌对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规行为作了披露,却令在那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管辖下的工商所(与消委会同一系统)宿舍无故被停水停电。连累了同事,老杨心里真不好受,但他并不气馁。

而这一次,泰明国贸的事闹大了,杨剑昌蓦然感到,压力如山:区里的某个领导批示要求工商分局严肃处理杨剑昌,认为他的调查影响了投资环境;一个不明真相的领导严厉批评了杨剑昌,并在大会上点了消委会的名……

当谈到多年来所受的种种委屈,杨剑昌语调变得沉重:“有人问我何苦这样做呢?好人难受、好人难过、好人难做啊!”

杨剑昌已经来深圳17年了。17年后的深圳已成为繁华的“黄金地”,水涨船高,很多人也非富则贵了。而老杨过得实在有点窝囊:他家客厅里只有一台老掉牙的小电视机,沙发是亲戚淘汰不用送给他的,人造革的那种。而在老杨卧室里码起的是几个脱了漆的旧木板箱,在深圳可谓“古董”了。与深圳人家气派的室内装修相比,与商场里豪华的家具相比,相差太远了。而市里卖给他的福利房,只收5万元,他当初全是借的,现在还欠人家3万元。

杨剑昌的妻子杨东娥已经失业两年了,原来打工的工厂搬出深圳了,很远。两个孩子还小,要人照顾。老杨忙得团团转,中午不回家,晚上回来后又忙着给消费者打电话,写材料,哪有时间顾家啊。她只能在附近找个工作,但是找来找去都找不到。人家要年轻、漂亮、有学历的。尽管她学会了打字,但还是派不上用场。

杨剑昌不是没有发财的机会,可他硬是把一些“来路不明”的财神送走了。1990年初,炒地皮的歪风刮得正旺,许多人因此发了大财。穷得丁当响的杨剑昌却走遍深圳、宝安的每一个角落,获取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后,他的心痛了:这样大片大片的国土被疯狂地炒来炒去,有权有势者私囊中饱,吃亏的是国家。

这时,有个当村干部的老乡慷慨地提出:“给你一块300平方米上好地皮,一转手就可净赚5万元。”

“土地是国家财产,这样炒买炒卖,岂不违法?”

“现在谁不在干这个?你是不是有病?”

“有病”的杨剑昌很快就完成了《我市偏僻乡村和宝安县国土大流失,炒买炒卖地皮严重》的报告。他大声疾呼:炒地皮风不刹,深圳的发展与建设将受到严重干扰,后来深圳者将无立锥之地!在杨剑昌的世界里,是与非,黑与白,有一条很分明的界限,那就是国法。

1998年2月18日,杨剑昌坐在了被告席上。法庭里座无虚席,外面走廊上也挤满了人。

整整一天的庭审,杨剑昌都处于高度亢奋中,瘦小的身躯里仿佛有巨大的能量向外喷涌。他据理力争,旁听席上一次次响起掌声,为他掷地有声的肺腑之言:“如果我不依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,就是失职……”

免费为杨剑昌打这场官司的深圳市国兴律师事务所杨玉亭律师,也在法庭上慷慨陈词。

当杨剑昌走出法庭时,人们把他像英雄一样层层包围住,声援、鼓励之词不绝于耳。有人还高声说,要捐款支持他把官司打到底。而一个叫詹钟灵的保险业务员自费为他买了一份保险额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,杨剑昌也显得很激动,在保险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其受益人是杨剑昌的妻子和孩子。

第二天深圳市电信局主动上门,免费为杨剑昌安装了报警电话;某公司也要给他安装防盗门铃,同样是免费的。

时隔9天,1998年2月27日,被告杨剑昌站在了北京人民大会堂里,领取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颁给他的“保护消费者奖杯”。这是该基金会设立的最高奖项,用于奖励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做出过突出贡献者。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秘书长杨竖昆意味深长地说:“我们坚决支持杨剑昌,他维权护法而被推上法庭,并不可耻,而是对他奇特的表彰。”

杨剑昌在等待着判决。

“有这么多人支持我,这场官司我输不起,一定要打到底。”杨剑昌充满信心地说。但是他认为这场官司无论输赢,对消委会的打击都很大,耗费了很多人力物力,不少同事还在陪着他加班加点,遭罪。也对以后的工作会造成负面的影响。“已经有人说消委会是不能包打天下的,以后大的案件还是让消费者自己去找法院吧。”老杨这时想得更多的是工作而不是自己,他的心情颇沉重。

“当官,我不够格;挣钱,等下辈子吧。不过我想当人民代表。”在谈到将来的愿望时,杨剑昌的眼睛突然放光。“能为人民群众说些心里话,做些有益的事,我就有一种当家做主的感觉,也就心满意足了。”

然后,他看着在厨房忙碌的妻子说:有时间要去给她找份工作了。

补记:3月3l日,原告上禀法院,将索赔金额由1700万元变成5万元,但被告杨剑昌坚持一分钱也不能赔,即使原告撤诉,也要追究原告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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